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(第23号)
莱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,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王磊的提请,于2014年4月11日决定任命: 李维运为莱芜市教育局局长; 吕玲为莱芜市司法局局长; 李兴实为莱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。 免去: 刘静的莱芜市教育局局长职务; 李维运的莱芜市司法局局长职务; 陈玉彬的莱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。 现予公告。
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